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4-13浏览次数:23368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材料审核

学部、学院负责考生材料审核工作,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具体名单请在学部、学院网站查询。

二、考生确认及缴费

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80元/生,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选择“博士报名查询系统”,登录后点击“成绩信息查询”,然后点击“确认参加复试”,完成缴费。缴费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的考生不得参加综合考核。现场综合考核的考生,请下载《复试通知书》用于入校。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方式及时间

具体安排详见学部、学院公布的招生工作方案。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考生应遵守《考场规则》(附件1),服从管理,配合完成身份核查。如有违规或作弊事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学部、学院组织,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五、录取

1.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综合考核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和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录取的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3.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附件2)。

附件:1.考场规则

    2.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