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1-05浏览次数:18672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为培养造就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2019年学校将在能源与环保专业招收工程博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

、招生方式

“申请-考核”制。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博士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就业方式一般为定向就业。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四)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

(五)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学历教育研究生,2019年91日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学校部分专业领域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13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进修过与报考专业领域相近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

    (4)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 取得显著应用成果;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行业(企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以上成果须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

(六)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2019年91日):

 1.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6分及以上。

 2.托福(TOEFL)成绩72分及以上。

 3.雅思(IELTS)成绩5.5分及以上。

 4.取得WSKPETS5)考试合格证书。

 5.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

未达到上述外语要求的申请人,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招生外国语考试且成绩达到学校要求。

(七)有两名报考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 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领域

是否招收全日制工程博士

是否招收非全日制工程博士

招收学院及联系方式

085274能源与环保

01海洋环境保护

01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2058      联系人:刘老师)

02海洋资源勘探

004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2460    联系人:丁老师)

03环境功能材料与工程

003化学化工学院

(联系电话: 0532-66782605    联系人:陈老师)

0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 0532-66781690   联系人:种老师)

04海洋环境探测

00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0532-66781262    联系人:马老师)

05海洋环境信息传输与处理

06渔业技术与工程

005水产学院

(联系电话: 0532-82032973    联系人:张老师)

07生物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

006海洋生命学院

(联系电话: 0532-82031601    联系人:邱老师)

08生物制品加工与质量控制

007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 0532-82031639    联系人:杜老师)

09制药工程

008医药学院

(联系电话: 0532-82031901    联系人:王老师)

10海洋资源开发技术与装备

009工程学院

(联系电话: 0532-66786375    联系人:彭老师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8年12月29日-2019年3月1日登录学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缴纳报考费。

(二)材料提交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和思想政治考核表。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报名时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入学时须提交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5)本科和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

 (9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0)单位推荐信。

(11)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进修的4门以上硕士主干课程成绩单、已发表文章或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

 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

   (三)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七、材料审核

材料审核分学院、学校两级审核。审核专家组综合报考导师评价意见、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材料评价及评分,初步提出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拟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八、外国语水平考试

语水平考试时间:2019年4月14日。

九、资格复审

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携带报名时提交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未进行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综合考核。

十、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方式和内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9年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算法由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时间:2019年4月19日-4月21日

十一、录取

(一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材料审核结果、综合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

(二)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二、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一)博士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

(二)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奖助方式

全日制工程博士的奖助方式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号)等文件。

(一)奖学金。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生卓越奖学金(60000元/生专项奖学金等。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入学后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

(二)助学金。考生报考时须与导师书面确认基本助学金、助研岗位津贴等资助内容。

(三)其他资助项目

 1.国家公派项目。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创新人才国际合作项目、出国联合培养项目等。

 2.博士研究生国(境)外联合培养。资助联合培养期间的部分生活费(资助标准的50%-100%)和一次青岛至联合培养单位的往返国际旅费。

 3.自主科研项目。理工类博士生30000元/项,人文社科类博士生15000元/项。

 4.国际学术会议。亚洲地区:境内3000元/人/次、境外10000元/人/次;欧美地区:15000元/人/次;其他地区:12000元/人/次。

十四、其他

(一)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二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2019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三)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