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9-05-10浏览次数:76837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因教育部录取检查尚未结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暂时无法发放,现就考生关心的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事项通如下:

一、档案

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新生须将本人档案于20198月17日前转入录取院系(见附件1)脱产学习,不能脱产学习的不予注册报到;保留硕士入学资格且需调档的考生,可在保留入学资格年限期满正式入学前调档,届时请考生及时与研招办联系调档事宜(入学报到时须出示录取通知书,请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532-66782080

二、户口迁移

户口迁移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32-82032250,66786280

三、党(团)组织关系

全日制新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党(团)员材料一般随个人档案转入我校。非全日制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若需转入我校,待入学后向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提出申请,并提供党(团)员材料以验明身份。

关于全日制新生党(团)组织关系转接具体要求如下。

由山东省外转入的党员,入学后将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学校组织处”,去向为“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附件2)。由山东省内转入的党员,将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转至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学校党委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具体说明,可查阅组织部网站的《组织关系转接指南》(http://zzb.ouc.edu.cn/79/86/c15079a227718/page.htm)。

由山东省外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需将入党相关材料(附件3)放入个人档案,来校后由各学院党组织审核认定后,可接续接受培养教育。由山东省内转入的入党积极分子,除需将入党相关材料放入个人档案外,还需将入党相关信息录入“灯塔-党建在线”的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待入学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网上转接。

尚未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需将入党相关材料放入个人档案。

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入学后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团委,按校团委通知的时间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532-66782722(校党委组织部)

团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532-66782834(校团委)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在本网站向新生发布。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将于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后续通知。

附件:

1.2019年各单位研究生档案收取地址及联系电话

2.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名称

3.入党相关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