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18-05-14浏览次数:69229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因教育部录取检查尚未结束,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暂时无法发放,现就考生关心的档案、户口和党(团)组织关系等相关事项通如下:

 一、档案

 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新生须将本人档案于20188月18日前转入录取院系(见附件1)脱产学习,不能脱产学习的不予注册报到;保留硕士入学资格且需调档的考生,可在保留入学资格年限期满正式入学前调档,届时请考生及时与研招办联系调档事宜(入学报到时须出示录取通知书,请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532-66782080

 未就业的非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学校安排住宿(只安排一年),且须 2018年8月18日前将档案转入我校。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考生可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考生住宿申请表》(附件2),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发放调档函。其他非全日制新生不调档、不安排住宿。

 咨询电话:0532-66782547(郭老师)

 二、户口迁移

 根据公安机关户籍管理规定,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新生入学选择不迁户口的,在校期间不得再迁。非全日制研究生新生不能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一经迁入学校,除毕业、肄业、结业、退学、转学等离校情况外,在校期间一律不能将户口迁出。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山东省内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薄中的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山东省外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报到时将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统一交到各院系,由学校统一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地址:无论哪个校区统一填写为“青岛市市南区鱼山路5号”或“中国海洋大学”。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亦须相符。学生在校期间,户口内容不得更改。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盖有户口专用章,内容涂改处也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咨询电话:0532-82032250,66786280

 三、党(团)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全日制新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党(团)员材料一般随个人档案转入我校。

由山东省外转入的党员,入学后将纸质版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去向为“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具体名称见附件3)”。

由山东省内转入的党员,将组织关系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转至所在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具体名称见附件3),学校党委不接收纸质版介绍信。

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入学后交至所在学院(中心)团委,按校团委通知的时间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非全日制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可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转入我校,转入我校的党(团)员需提供党(团)员材料以验明身份。

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532-66782722(校党委组织部)

团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532-66781829(校团委)

 四、本校正式职工家属请到我校人事处办理家属证明,于5月22日前交到研招办。

  以上信息如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在本网站向新生发布。录取通知书与调档函将于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请及时关注本网站的后续通知。

附件:

附件1:2018年各院系研究生档案收取地址及联系电话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非全日制考生住宿申请表

附件3:各学院(中心)党委(党总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