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受调剂专业及要求
我校将在部分生源不足专业招收调剂考生(详见下表,除所列专业之外,其他专业均不接收调剂),具体调剂工作安排详见各单位相关通知: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习形式 | 调剂条件 |
001 | 海洋与大气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三亚) | 全日制 | 第一志愿须报考0854电子信息、0857资源与环境相关专业,分数须到达A类考生国家线。 |
003 | 化学化工学院 | 085701 | 环境工程(三亚) | 全日制 | 第一志愿须报考085601材料工程、085602化学工程、085701环境工程专业,分数须到达A类考生国家线。 |
004 | 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 070900 | 地质学 | 全日制 | 第一志愿须报考0705地理学、0707海洋科学、0709地质学相关专业,分数须到达A类考生国家线。 |
008 | 医药学院 | 100703 | 生药学 | 全日制 | 第一志愿须报考100703生药学,且分数须到达学校复试分数线(总分355分及以上,单科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 |
008 | 医药学院 | 100705 |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全日制 | 第一志愿须报考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且分数须到达学校复试分数线(总分355分及以上,单科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 |
016 | 法学院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日制 | 第一志愿须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外语成绩须到达70分及以上。 |
0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仅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第一志愿报考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专业,分数须到达A类考生国家线。 |
019 | 基础教学中心 | 045101 | 教育管理 | 非全日制 | 第一志愿须报考0451教育相关专业,分数须到达A类考生国家线。 |
020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01工商管理方向) | 非全日制 |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可互相调剂,初试分数须双上线。 |
020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02金融方向) | 非全日制 |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可互相调剂,初试分数须双上线。 |
022 | 会计硕士教育中心 | 125300 | 会计(05—06方向) | 非全日制 |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可互相调剂,初试分数须双上线且须本科毕业2年及以上。 |
024 | 旅游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 125400 | 旅游管理 | 非全日制 |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可互相调剂,初试分数须双上线。 |
032 | 工程管理硕士教育中心 | 125601 | 工程管理 | 非全日制 |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可互相调剂,初试分数须双上线。 |
注:以上专业同时接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调剂,各科成绩须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具体录取名额需根据全校总体情况进行统筹调整。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拟调入专业(方向)的学校初试成绩要求。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调剂。
4.各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填写志愿前,请调剂考生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中国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了解国家及我校研究生报考条件、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奖助办法、住宿等情况。
2.调剂考生根据各单位确定的调剂工作时间安排,及时在系统中提交志愿申请,并按学校调剂工作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3.各单位对调剂考生名单进行筛选后,分批次在国家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同意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4.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完成复试确认及缴费、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上传等环节(要求参见《2024年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安排》),若收到多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仅能选择一个参加。
5.复试结束后,学校根据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国家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通知。
6.为保证调剂工作顺利进行,拟申请调剂至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填报我校后,务必在4月20日前保持调剂系统的调剂志愿保持不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操作或随意解除志愿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复试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各单位联系(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