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9-04-30浏览次数:25882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考生可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点击“拟录取信息查询”查询拟录取信息。若有考生放弃或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学校将递补其他考生。

二、为进一步做好录取工作,请拟录取的考生按照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一)档案调取

全日制非应届考生档案:学校对全日制非应届考生进行档案调取工作,对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以上考生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变化,请5月6日前将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送至hdyzb@ouc.edu.cn。未进行修改的我校将根据报名时填写的地址发放调档函。全日制非应届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于517日前将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送达或邮寄至研招办。

档案邮寄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41室,程璐老师收,电话:0532-66782080。请选用顺丰快递。

全日制应届考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考生将本人档案于2019年817日前转入录取学院脱产学习,不能脱产学习的不予注册报到。

(二)协议书签订

所有拟录取的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全日制)考生均需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样本及签订说明见附件1。考生须于517日前将协议书寄达或送达至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邮寄地址见附件2)。未按要求签订协议书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考生分学年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学费标准为38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按照实际修业年数缴纳学费,超过基本修业年限后,按照本专业全日制博士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即学术学位博士生10000元/年/生。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6000元/年/生,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生学费标准为132000元/全程/生。

四、其他

1.5月底,学校将公示拟录取名单。

2.未参加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公示期间有异议经调查属实者,我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录取检查结果为准。

3.工作期间咨询电话:各学院咨询电话(见附件3;研招办:0532-66782080。

E-mail:hdyzb@ouc.edu.cn(假期期间如有问题可发邮件进行咨询

附件:

1.录取协议书样本及签订说明

2.博士协议书邮寄地址

3.各学院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