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现场发放和寄发2017级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浏览次数:6277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教育部录检尚未结束,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入学报到,我校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最终录取结果仍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若录检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有关要求的情况,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具体通知如下:

    1.硕博连读及本校应届考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转至考生录取学院团委,请于7月10日后到团委办公室领取。

    2.现场领取:其他考生方便前往学校领取的,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代领者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录取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到研招办领取通知书以及调档函等录取材料。
       领取时间:7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

       领取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行远楼140室)

    3.顺丰速运寄发:未在我校规定时间现场领取的公开招考考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将于7月10日上午以顺丰速运方式寄出。接收人地址为考生网上报名时所留个人通讯地址,如接收地址有变化请于7月10日8:00登陆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更改(已截止。我校将于7月10日在管理平台中公布快递单号以方便考生查询、接收快件。邮递期间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查收快件,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考生可通过服务电话95338凭快递单号查询邮寄情况。

    4.录检尚未通过的考生录取通知书等材料暂缓发放。

    5.全日制考生如报名时填写的调档函单位有误,请于7月12日前持原件到我校研招办修改。

    6.博士录取相关事宜请参考中国海洋大学2017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