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及拟录取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次数:37658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相关学院复试考核,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业已确定,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5月12-5月25日。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学校监察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
  监察处 E-mail:jiancha@ouc.edu.cn    电话:66782733
  研招办 E-mail:hdyzb@ouc.edu.cn      电话:66782080

    二、为进一步做好录取工作,请拟录取名单中的考生按照要求完成以下事项。

 1.协议书

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签订协议书。协议书样本及签订说明见附件2(全日制协议书一式两份;非全日制协议书一式三份;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协议书一式五份)。考生需于5月28日前将协议书寄达或送达至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邮寄地址见附件3)。未按要求签订协议书者我校不予录取。

    2. 学费减免

本校教职工家属须在5月29日前持学校人事处开具的相关证明到研招办办理学费减免手续。

    我校共建单位、青岛市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员单位的考生,如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可减免部分学费:

   (1)考生本人为共建单位或青岛市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员单位的正式职工

   (2)考生所报考导师为该单位在我校的兼职博士生导师。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有关证明,并将证明与协议书一起寄送至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

注:我校共建单位、青岛市海洋科学研究生教育中心成员单位有:国家海洋局系统各单位、中国水科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中科院海洋研究所、国家地调局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3.档案

全日制非应届考生档案: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结果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对全日制非应届考生进行档案调取工作,对不能全脱产在校学习的考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以上考生若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有变化,请5月26日前将最新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发送至hdyzb@ouc.edu.cn。未进行修改的我校将根据报名时填写的地址发放调档函。全日制非应届考生收到调档函后请于6月10日前将人事档案邮寄至研招办。

档案邮寄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141室,研招办收,电话:0532-66782080。请选用EMS或顺丰快递。

全日制应届考生调档函将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考生将本人档案于2017年8月18日前转入录取院系(见附件4),不能脱产在校学习的不予注册报到。

    非全日制考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4.户口迁移

全日制学生可根据鲁公发[2007]289号文规定,山东省内的新生,如果户口管理性质属于集体户的可以选择迁入我校,户口管理性质属于家庭户的一律不得迁入我校。山东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入,但入学时不迁入的以后不再办理。根据公安户籍管理规定,非全日制学生暂不能将户口迁入我校。

 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户口一经迁入学校,除毕业和退学等特殊情况外,中间一律不能迁出。

选择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不论录取院系在哪个校区,户口迁移地址一律是青岛市市南区鱼山路5号中国海洋大学。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须与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出生年月日等信息亦须相符,学生在校期间户口内容不得更改。户口迁移证上一定要盖有户口专用章,内容涂改处也须加盖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请于入学报到时统一交至各学院。

 咨询电话:0532-82032250,66781821

  5.党(团)组织关系

 党(团)组织关系:全日制新生须将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党员入学时需携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所在单位属山东省内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为“**学院”或“你处”。原所在单位属山东省外的,介绍信抬头为“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去向为“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组织部”),入学后交至所在院(系)党委,统一到学校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团员入学时需携带团员证及相关材料,入学后交至所在院(系)团委,按校团委通知的时间统一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入手续。非全日制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可根据个人情况决定是否转入我校。

 咨询电话:党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532-66782722(组织部)
              团组织关系咨询电话:0532-66781829(团委)

特别声明:因教育部录检工作未结束,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结果为准!

  

附件1:录取名单(公示已结束)

附件2:协议书样本及签订说明.zip

附件3:协议书邮件地址.doc

附件4:档案接收地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