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279897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一、学校概况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海洋和水产学科特色显著、学科门类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二、招生规模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800余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余人。《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多种形式和灵活时间在职学习,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3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教育管理专业除外);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会计(05-06方向)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2年以上的人员。

五、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请考生务必关注各报考点相关通知)。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1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网站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ouc.edu.cn/)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复试

(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含统一考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考生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将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我校将于复试前在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单位复试实施细则。

(三)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按照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我校认为如有必要,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体检

体检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十、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与考生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一)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转入我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进行在职学习,不享受奖、助学金,不统一安排住宿,其户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按照《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23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

“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须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确认,否则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十四、“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

“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安排详见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ibs.ouc.edu.cn/mba/main.htm)和会计硕士教育中心网站(http://ibs.ouc.edu.cn/kjss/main.htm)。

十五、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基本修业年限和学费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与基本修业年限》。

十六、奖助体系

我校已构建较为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符合评选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符合资助条件的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基本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硕士预修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及其他专项资助。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要求以当年我校公布的通知为准。

十七、其他

(一)我校具有博士授权点的学科实行硕博宽口径招生,即在硕士研究生选拔阶段,遴选出优秀的学生,按照硕博贯通方式培养。硕博贯通式研究生在校期间通过综合考核后,正式转为博士研究生,执行博士研究生奖助标准。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中国海洋大学三亚海洋研究院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录取的考生,培养地点在三亚海洋研究院(位于海南省三亚市)。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