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相关要求,请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或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
1.网上报名:2022年1月4日-2月28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点击进入,如选用360浏览器请选择极速模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操作流程请见“报名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逾期不再受理。
(1)“申请-考核”制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的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若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获国外学位者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硕士及本科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应届硕士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硕博连读考生需在系统中上传材料包括: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扫描件(本科毕业证无法扫描的可提交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编号无法获取先填写六个0);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扫描件。
(3)所有材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文件最大不得超过30M。
2.缴费:报名费220元/人(硕博连读考生无需缴费),请考生缴费前慎重考虑,报名费缴纳后一律不办理退费,未缴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3.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除本校应届生外一律不接受现场提交,请选择邮寄方式,提交材料包括:
(1)报名成功且网报审核通过后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其中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由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并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部门填写并盖章,一般为院系的党团委;已毕业但未就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章,以下同);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请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在申请表上签字并盖章,否则报考无效。
(2)由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如研究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签名并密封的专家推荐书(模板见报名系统)。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硕士及本科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须提交预计毕业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
(5)硕士及本科期间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6)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创新能力或学术水平的材料。
(7)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硕士论文的详细摘要及目录)。
(8)个人陈述书(3000字左右)。内容包括本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生期间的科研计划等。(模板见报名系统)
(9)单位推荐信。(仅需报考非全日制工程博士考生提供,模板见报名系统)
(10)近五年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与重大、重点工程技术研发项目证明材料;或近五年取得创造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成果已转化的专利、企业(行业)标准、科技奖励等(仅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11)报考学部、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考生请将以上需提交的纸质材料装在贴有《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博士报名材料简表》(模板见报名系统)的大信封(A4纸大小)中,邮寄(送)至报考单位(具体地址请见附件2),邮寄请选用顺丰快递,其他快递无法送达。
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逾期未到视为放弃。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上述提交材料不作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
4.考生在报名前,应当咨询报考单位或导师招生名额情况。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准考。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材料审核
学部、各学院按照本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包括业务考核、外国语考核、综合素质考核等。
2.综合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进行综合考核。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根据综合考核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得出,具体计算方法由学部、各学院制定。考试总成绩及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和2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
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届时在本网站提前发布。
五、体检
体检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1.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的外语水平和综合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身心健康情况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全日制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将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学校,进行全脱产学习,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3.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综合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综合考核、录取。
6.新生应当按时报到,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毕业生入学时(2022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
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点击查看)。
九、以上安排如有变化,我们将在本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登陆本网站查看最新信息。
附件:
1.报名系统使用说明
2.博士材料邮寄地址
3.博士报名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