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过学院复试、公布考生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校审核,我校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业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9日-4月30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非工作时间请发邮件)。经调查属实者,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E-mail: grad_admission@ouc.edu.cn
电话:0532-66782080
附件:(公示已结束)
一、经过学院复试、公布考生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学校审核,我校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业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19日-4月30日,公示名单见附件。
二、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非工作时间请发邮件)。经调查属实者,学校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E-mail: grad_admission@ouc.edu.cn
电话:0532-6678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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