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签订录取协议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浏览次数:48738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各位考生:

学校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了待录取通知(含一志愿考生),考生可登陆查看(进入网上调剂-待录取通知查看)

已收到待录取的以下三类考生应签订相应录取协议书,并于419日前将录取协议书寄送至各学院(中心)(校外考生仅限邮寄方式提交,建议使用顺丰快递)(详见附件1)。

1.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请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定向就业)》(附件2)。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签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附件3)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附件4)。

注:如需学校先盖章,请于416日前将本人签名的录取协议书直接寄送至研究生院(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141室,收件人:种老师,联系电话:0532-66782080),并附说明(说明内需有回邮信息),研究生院办理后寄还考生,考生及时完成其他部分签字(盖章)并按时寄送到各学院(中心)。

3.录取计划为三亚海洋研究院计划的考生请签订《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三亚海洋研究院)》(附件5)。

以上录取协议书填写时应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工作单位名称要与单位公章保持一致。录取协议书签订份数已在协议书中注明,请按要求提交相应份数,应由考生本人持有的,学校盖章后将随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

附件1.协议书邮寄地址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定向就业)

附件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考生)

附件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

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协议书(三亚海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