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接收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者:王巍发布时间:2019-09-29浏览次数:29396

各位考生

我校部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继续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或“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申请条件及日程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2.获得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3.学习成绩优异;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附件1)。

(二)“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具有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法纪处分,身心健康;

3.具有开展推荐免试工作资格的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前三年学习成绩优秀,在本专业同年级中排名符合《“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前三年学习成绩要求》(附件2);

4.综合素质高,具备良好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潜质,学风端正;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附件1)。

    二、接收学院及专业列表

     

 

    三、日程安排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9日-10月7日。

1.推免生

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并保持志愿不变直至录取结束。

2. “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

填写《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以邮件形式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并与学院确认材料接收情况。各学院邮箱及联系方式见接收学院及专业列表。

(二)确定可参加考核名单

10月8日17:00前学院确定可参加考核名单并向考生发送可参加考核的通知。推免生由学院直接在国家推免系统向考生发送系统内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及时回复),创新人才计划考生由学院直接回复邮件告知。

(三)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内容及安排

00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03化学化工学院

004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006海洋生命学院

008医药学院

011数学科学学院

013经济学院

014外国语学院

015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16法学院

0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报到须携带的材

1)《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2份(限仅创新人才计划考生),应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由考生本科所学校签字盖章;

2)《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4);

3)本科在读期间成绩单;

4)英语CET4/6成绩单,或其他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等其他证明材料;

6)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一寸免冠证件照1张。

 四、体检

(一)体检项目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内科检查、外科检查、耳鼻喉科检查、眼科检查、口腔科检查、血常规、肝功三项(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γ-谷氨酰转肽酶)、胸部正位片。

(二)体检要求

凡是被我校待录取的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5日前完成体检。不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可到正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应规范打印或由体检医师手写完成,体检报告中的每个项目均需体检医生签名,体检报告一旦完成,不得擅自修改,纸质体检报告需加盖体检机构公章和骑缝章。

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5前将体检报告纸质版寄达或送达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服务大厅(报告封面需注明“2020 年推免(或创新)+ 报考学院、专业+姓名+手机号码”)。 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 238 号中国海洋大学行远楼142研究生服务大厅,收件人:贾秀秀,联系电话:0532-66786202,0532-66786203(由于其他快递有可能无法按时送达,建议用顺丰快递)。

五、综合考核成绩的使用

1.按照各学院综合考核工作实施细则中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得出综合考核成绩。

2.考核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及格者择优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推免生

考核通过的推免生须于规定时间内在国家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二)“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

考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9年10月16日前按照我校要求进行“创新人才计划”资格确认(确认事宜另行通知)。未进行“创新人才计划”资格确认的考生,不予按照该计划录取。

通过“创新人才计划”资格确认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应专业,且初试成绩达到学校确定的《“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为国家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要求)后方可录取。

(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违规等行为,学校将直接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四)最终录取名单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为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相关学院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附件:

1.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

2.“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前三年学习成绩要求

3.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申请表

4.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