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药)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历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较为齐全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的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一、报考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习方式
我校录取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2)。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二)招生报考点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曹刚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三)报名手续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报考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委托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8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报考点自行确认和
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初试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初试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试要求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eb.ouc.edu.cn/yzb/)《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和《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收专业目录》。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由我校寄给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预计于2018年9月初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我校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我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学费与奖助体系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
学费及学制请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见附件)。
九、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条件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行远楼141室中国海洋大学研招办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86-532-66782080 图文传真:+86-532-66782151
Email:hdyzb@ouc.edu.cn
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