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第五十九条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现将我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加分后能进入复试的)进行公示(见附件),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复试报到时将证明材料提交学院审核(请自备复印件),若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取消其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