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推免及创新人才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9-14浏览次数:18877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我校接收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研究生第一批复试将于9月21—24日进行,各单位复试时间详见各单位复试通知(见附件,持续更新),夏令营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

一、复试确认

已经预报名的考生(含本校学生)应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9月19日前)在系统中确认,否则视为放弃。

二、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要求完成体检,详见《2018年接收推免生及“创新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研究生体检安排》,不体检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夏令营考生请按照《关于公布2017年中国海洋大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复试结果的通知》,及时提交体检报告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心理测试

外校学生心理测试9月16日开通,本校学生9月18日开通。

心理测试需在9月20日12:00前完成(点击进入)。未进行心理测试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使用说明:
    进入界面后点击“获取密码”,在“输入学校代码”处输入“10423master”,“学生证号码”处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输入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得密码后返回登录界面进行登录,随后按照要求答题即可,所有题目回答完毕后点“提交”。

四、被我校拟接收的的推免生(含候补考生及夏令营考生),必须于9月29日16:00前,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国家推免服务系统”)报考我校已通过复试专业,并且需保持志愿不变。我校会陆续在系统中向考生发出复试及待录取通知,并在通知中注明回复该通知的截止时间(一般会要求考生于通知发出后的4-5小时内予以回复),请考生务必按时完成报名并及时关注系统动态,及时回复。未能及时在系统中回复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的,以及因志愿调走导致我校无法发送复试或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报考我校。

五、通过考核的“创新人才计划”考生,应于10月10日-31日在“中国研招网”进行统考报名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附件:各学院复试安排(持续更新中)

001海洋与大气学院 

002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03化学化工学院  

004海洋地球科学学院

005水产学院  

006海洋生命学院

007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008医药学院

009工程学院  

01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11数学科学学院  

012管理学院

013经济学院  

014外国语学院

015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016法政学院

01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19基础教学中心  

022会计硕士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