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考试安排及相关提示

发布时间:2016-12-19浏览次数:27374文章来源: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16年12月24-25日进行,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中国海洋大学报考点有关工作安排说明如下,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本次考试考场全部设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教学楼(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238号),具体考场安排请见附件1。为不影响考试,请广大考生务必提前一天到现场查看考场(由于每场考试考场均不相同,请注意需提前查看所有考场)。

二、按照规定,考试时考生凭本人《准考证》(由考生本人于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自行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入场。以上证件请妥善保管,以免丢失影响考试。

三、按照要求,参加考试时,考生应自备黑色字迹签字笔、(2B)铅笔、橡皮、胶水(答题完毕后密封试题袋)及小刀(拆封试题袋)等文具。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统考科目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

本次考试的部分考场(第一场考试的第1-32考场)由考点为考生提供文具,这些考场的考生入场时将由监考老师提醒考生“须将自带文具上交至指定位置,考试过程只用考点发放的文具作答,不得使用自带文具”。

考场均配备钟表,考生入场时禁止携带手表及任何电子设备。

可使用计算器的考试科目均在准考证的招生单位说明中标注(请注意计算器类型,简单计算器为仅能进行简单加减乘除运算的计算器,且无存储功能),未标注的均为不可使用计算器

四、考试过程中,考生应自觉遵守教育部制定的《考场规则》(见附件2),服从报考点考试方面的安排部署,服从监考教师的考场管理,如有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考试组织管理部门有权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见附件3和《刑法修正案(九)》(见附件4)对其做出相应处理,并计入诚信档案,违规情节严重触犯国家法律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严禁考生寻求“枪手”替考或充当“枪手”替他人应考,违者将受到严厉查处;替考者替考者会依据文件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在校生予以开除学籍,在职工作人员,给予党纪或行政处分,直至开除或解聘,同时要接受司法部门处置

监督举报电话:0532-66782733(中国海洋大学监察处)0532-66782080(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531-86162757(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察室)

五、考试期间,请留意天气变化,注意保暖。如遇雨雪雾天,请务必提前出行,确保能够在考试前抵达考场。

六、因考试当天校门门禁系统启用,为了不影响正常考试,考试当天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自驾车考生须服从学校校园相关管理人员指挥,将车辆停放在校园内指定区域。

七、为保证考生及时在中国研招网获取考生成绩等信息,考试结束后,请妥善保管准考证,牢记报名号、考生编号、中国研招网登陆密码等关键信息。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考试期间考生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0532-66782080。 

附件

1.考场安排.pdf

2.考场规则.doc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4.解读《刑法修正案(九)》.doc

5.考场示意图.png

6.公交路线(参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