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申请-考核制”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

发布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时间:2016-11-22浏览次数:13644

    一、招生学院、专业及招生计划

见《中国海洋大学2017“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

    二、报考条件

参见《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申请人应于20161122-1215日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报名。

(二)材料提交: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网上审核的申请人,应及时按照《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材料装在贴有《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博士报名材料简表》(报名系统附件中下载)的大信封(A4纸大小)中,于201612月19日前将报名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如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经查不符合事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

(三)报名费缴纳

报名费220元/人。完成网上报名且通过网上审核的申请人,需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考费,缴费可在报名系统中完成。请于2016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缴费。

复试费将在复试前另行收取。

    四、材料审核

(一)资格审核。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于12月底前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核。初审合格者方可进入专家考核环节。

(二)专家考核。研究生院按照单一或相近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专家评审组,每组至少由3名教授组成,每位专家在综合考察申请人的学习情况、外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情况后对申请人材料独立实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3个评价结果至少有2个“合格”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三)复试名单公示。专家考核结束后,研究生院将于20171月15日前公示获得复试资格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五、复试

(一)复试时间:2017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学院负责通知申请人)。

(二)复试内容以面试为主。学院按照单一或相近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个人陈述环节允许旁听,专家提问环节,旁听人员中的利益相关人员应回避。

(三)面试主要考察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1. 专业素质和能力

主要考核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包含本专业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笔试科目),并进行外语能力(口语、听力)测试。

2. 综合素质

主要考查包括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人文素质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及心理状况等方面。

(四)复试成绩计算公式:由各学院根据考察项目制定公布。

    六、录取

各学院遵照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按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将从招生目录公布的招生名额中扣除已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名额,用于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招生。

    七、申诉渠道

考生如对审核、复试或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有关部门(研究生院、监察处)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初步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人员进行复议。招生过程中任何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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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32-6678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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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2-66782733

传真:0532-6678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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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